11、
問:
睡著無夢時,明晨六時是誰讓我們起床?是第八
識?第七識?五遍行作意、觸等心所?抑或二心
王及五心所配合運作之結果?
答:
茲解析如后,敬請參考:
一、睡著無夢時,此時只有第七識、第八識及此
二識相應之心所不睡覺,前六識必然不起,故宜
綜合研析如下:
二、睡著(無夢)時,第六識不起分別,依分別
而起之欲、勝解、念、定、慧等五別境心所,似
應不起,八大隨煩惱自亦不起。第八識相應心所
有五個:觸、作意、受、想、思等五遍行。遍行
者,遍一切心、遍一切心行及相應心所,故曰遍
行。
第七識相應心所有十八個:觸、作意、受、想、
思、八大隨煩惱、別境「慧」及見、痴、慢、愛。
但其中十三個心所,如八大隨煩惱、別境「慧」、
見、痴、慢、愛,似應不起。
故睡著無夢時,第七、第八識之相應心所應只有
五遍行心所。
綜上:睡著無夢時,只有第七、第八識及其五遍
行心所不睡覺。
三、第七識與第八識體性分析:
第七識
唯識三十頌云:「次第二能變識,是識名末那,
依彼(依第八識而起)轉緣彼(彼指第八識;第
七識見分轉緣第八識見分而起,帶起自識之相分
(見分心緣見分心,故起真帶質境之第七識相分
)非餘,因不直接緣第八識相分,故不緣器界之
外塵境),思量為性相(非是作意),四煩惱常
俱,謂我癡我見,并我慢我愛(因痴愛慢見而有
俱生我執法執),及餘觸等俱(觸、作意、受、
想、思之五遍行),有覆無記攝,隨所生所繫,
阿羅漢滅定,出世道無有。」故第七識體性如下:
(一)真帶質境、非量、有覆無記(遮障心性而
有習氣、性障產生);有我見故,餘「見」(第
七識見分恆審思量第八識見分,與劣慧心所相應;
但非是前六識之「了別」性故,不假外緣)不生;
由見審決,「疑」不容起;愛著我故,「瞋」不
得生。
(二)任運緣遂合境,無所希望,常是「我」故,
故與「欲」心所不相應。
(三)無始恆緣固定事(固定恆緣第八識見分),
無所印持,恆決定計我,非餘,故與「勝解」心
所不相應。
(四)恆緣現所受境,無所記憶(過去、未來不
記),故與「念」心所不相應,不記憶曾所薰習
事相。
(五)任運剎那別緣,即不專一(剎那別緣第八
識見分帶起之自識相分之帶質境,並執為真實),
故與心一境性之「定」心所不相應。
(六)善非此識俱,此識唯染故,與「淨」不相
應故。
(七)此識無記,故不相應中隨煩惱,與「無慚、
無愧」不相應。
(八)此識審細,無小隨煩惱,與「忿等十」不
相應。
(九)任運恆緣現境(現前自內境,不緣過去、
未來),非悔先業,與「惡作」不相應。
(十)此識無始一類內執,不假外緣,只緣自內
第八識見分,不逕緣第八識相分故。否則
1、第七識應不是心根,而是色根,與前五根緣
外境無別故。
2、又第七識若逕緣外境而分別,就不需要有第
六識產生;但現實上,有第六識配前五識分別外
塵境,證明第七識不直接緣外塵境。
3、在百法明門論表解中,八識生起諸緣偈:
「眼識九緣生,耳識惟從八,鼻舌身識七,後三
(第六、七、八識)五三四」,故第七識生起諸
緣有三,即「根、作意、種子」,沒有外「境」。
4、諸識生緣中,唯第七識不緣外境故,不起外
境分別,故與「睡眠」不相應,由第七識不必睡
眠故,亦可明證其不緣外境是也。
由上(二)、(三)、(四)、(五)、(八)、
(九)、(十)知,第七識恐無法單獨於明晨六
時,令某人覺醒、起床。
 
第八識:
又名持身識、持種識,唯識三十頌云:「初阿賴
耶識,異熟一切種,不可知執受,處了常與觸、
作意受想思,相應唯捨受,是無覆無記,觸等亦
如是,恆轉如瀑流,阿羅漢位捨。」故第八識體
性如下:
(一)異熟一切心法、色法種子,受第七染汙性
之影響,有不可知之執受、處、了(了別);唯
捨受,不相應苦等;是無覆無記,不相應善惡;
恆時而運轉,猶如瀑布流水,阿羅漢位捨棄異熟
性。
(二)任運無所希望,與「欲」心所不相應。
(三)瞢昧無所印持,與「勝解」心所不相應。
(四)昧劣不能明記,與「念」心所不相應。
(五)任運剎那別緣、無住性與「定」心所不相
應。
(六)微昧不能揀擇,不與別境「慧」心所相應。
故第八識:恆而非審(不入色、聲、香、味、觸、
法生心),任運剎那別緣,不能揀擇,故均不緣
過去、未來境,無所希望,無所印持,無所記憶,
亦無於明晨六時,獨力叫人起床之功能。
四、作意與觸心所體性分析:
作意:謂警起心種之意。因根、境、識三和合生
起觸而引起作意,或先作意而生起觸心所種子。
論曰:「能警起心種為性,於所緣境,引心為業。
」故心識了別外境,須相應作意、觸等心所。觸:
謂接觸之意。六根接觸六境而生識,即根、境、
識三和合名「觸」。
百法明門曰:「三和分別變異,令心心所觸境為
性,受、想、思等所依為業。」觸與作意,有時
互為先後,
1、若有外境之色、聲、香、味等時,因外境故,
先觸心所起再作意心所起;
2、無外境時,第七、第八識恆在,相應作意心
所先警起心種及觸心所等,令前六識心之種子起
現行而生六識,故是心王、心所相互為緣生識,
醒覺及起床。
五、綜合分析:
(一)諸八識及諸五十一心所皆有四分-見分、
相分、自證分及證自證分;即心王、心所各有見、
相分。
(二)心王起時,該聚心之心所必相應而起,故
須心王與相應心所合併簡別眾生心行,才得圓滿
不致偏失;又無有一心王或一心所可單獨現起或
獨自存在,睡著無夢時,有第七、第八識二心王
及五遍行心所俱起。
(三)第八識、第七識自有見分「了」自內境,
如以第七識而言,宜說第七識思量,或第七識審
思(恆審思量自內境故),第七識見分緣第八識
見分而起第七識(帶質境)之相分;以不直接緣
第八識相分(根身、器界、一切種)故,第七識
見分不緣器界等外境故,不會在五根及五塵境上
分別,以是時時審思自內境。
(四)作意心所主是警起心種為性,此與第七識
見分之思量性與前六識見分之了別性有別,心王
與心所間只能相應,如作意與第六、七識相應時,
宜稱:第六、七識相應作意心所、或簡稱:第六、
七識相應作意。七轉識俱思量及了別性,並無警
起心種於所緣境引心為業,似不宜稱那一個識作
意。
(五)五遍行心所同緣一境,心識(心王)生起
時,五個心所相繼生起,通於
1•一切心:心王、心所 
2•一切時:過去、現在、未來 
3•一切性:善、惡、無記
4•一切地:三界九地,故曰:周遍起行之遍行。
(六)故作意心所等能於明早六時,在第八識(
恆而不審)、第七識(恆審思量)恆時存在及自
證分於見分與力下,相應作意警起前六識之心種,
令前六識相繼起現行而醒覺;至於前六識相繼而
起之順序,因牽涉
1•有外塵境(觸先起,作意隨起)、無外塵境
(作意先起,觸後隨起)及
2•六根中那一個根先與觸心所等相應,則那一
個識先起,有多種情形之變化,請自行思擇之。
結語:以上係應學員提問,針對日常生活現象之
解釋分析,乃是虛幻不實、生滅無自性之世間法,
請學人不必執取;當觀如是一切法,幻化不實,
當起人我空、法我空,以修證無我慧、解脫慧之
為要。摩訶般若波羅蜜。